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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人] [07.10]「NITRO+」官方正式对同人二次创作规范进行最新修订 [打印本页]

作者: 喵嗷万岁    时间: 2014-7-10 19:05     标题: [07.10]「NITRO+」官方正式对同人二次创作规范进行最新修订


「Nitro+」于 2000 年成立,旗下拥有「虚渊玄」、「钢屋ジン」、「きんりきまんとう」等众多知名业界人士,代表作有《沙耶之歌》、《SUPERSONICO》、《CHAOS;HEAD》等大量作品。原先以十八禁游戏为主轴的Nitro+,现在也积极朝一般向业界发展,而随着作品数量日渐增多,官方也在日前正式对同人二次创作规范进行最新修订。


索尼子在还没推出正式作品前就已经是知名电子偶像

  在官方最新修订的同人二次创作条例中,主要是以五大项目为重点,以下将为各位读者作详细介绍。

  ● 1?必须拥有创作性。

  所有关于绘图或其他所有类型的同人作品,都必须拥有创作者构思出的一定程度上的创作性,假如单纯只利用官方图像或版权物进行复制或简单改造等等未含有创作性的产品,以后将不予以认同为同人创作。

  ● 2?必须进行直接贩售。

  往后所有发放或贩售行为,都必须以面对面的直接贩售为原则,就算是进行网络贩售,也必须以自身网站或小规模贩售为重点,过程必须全程是由创作者自行处理,往后所有经由「第三方交易平台」、「店面委托贩售」等向不特定多数人贩售的行为,将不予以认同。

  ● 3?总贩售数量必须限制于 200 份以内。

  往后不管任何种类的同人商品,同一商品的贩售数量必须限制于 200 份以内,此项目同时适用于「电子书籍」等数字化商品,而对于只是稍微修改「标题」、「价钱」等未变更到商品重要内容,都将视为同一商品,请务必要计算好总贩售数量。

  ● 4?预定销售额不得超过 10 万日元。

  关于预定销售额计算方法为「生产数量 X 贩售价格 (未税)」,注意的是计算时必须以生产数量为主,切勿以贩售数量下去计算,当创作者计算出来的金额超过 10 万日元,本公司将判断已超越小规模贩售行为,届时请利用本公司联络管道寻问授权金问题,而部份例外情况下具有斟酌余地,请向版权申请窗口寻问。

  ● 5?其他,绝对禁止的事项。

  (1) 请勿造成对本公司或本公司旗下商品或角色形象损坏。

  (2) 请勿造成会损坏本公司在社会大众信用、评价的事。

  (3) 请勿违反法律或社会风俗。

  (4) 请勿造成会对其他人权利造成侵害或可能侵害的事。

  (5)请勿造成会让本公司产品被它人误解的事。

  此外请特别注意,以下作品并不适用Nitro+的同人二次创作条例:

  ?「魔法少女小圆」

  ?「翠星上的加尔冈缇亚」

  ?『Fate/Zero』

  ?Xbox 360専用游戏『Phantom PHANTOM OF INFERNO』

  ?PSP専用游戏『咎狗の血 True Blood Portable』

  ?PS2専用游戏『咎狗の血 True Blood』

  ?PS2専用游戏『机神咆吼デモンベイン』

  以上作品请参照各自的版权持有方所制定的相关条例。

  只要在以上条件许可范围之内的同人二次创作物,本公司都将承认为粉丝活动范围内的合法作品,这时就不需要向本公司进行版权申请。但假如是参与如「Wonder Festival」等大型活动,需要官方版权证明时,也可以直接向业余版权窗口(アマチュア版権申请窓口)进行申请。



「Nitro+」曾创作出不少脍炙人口的作品

  关于这次「Nitro+」新修订的同人创作规范,其实在日本讨论区也引发一阵讨论,其中反弹最大的主要还是以第 2、3、4 项为多数。尤其是委托贩售方面,日本的同人创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贩售可说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一来是可以让作品便于销售,二来是可以让更多人看见,如今限制住第三方交易后可能会间接导致作品流通更加困难,而销售数量及金额的限制则对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创作者影响较大,甚至可能必须放弃 Nitro+ 旗下作品的二创活动。

  虽然说同人创作一直是业界很难寻找平衡点的问题,但如今 Nitro+ 大动作进行规范修订,是弊是利就只能让时间去证明了。

「Nitro+」官方网站:http://www.nitroplus.co.jp/

转自178动漫频道
作者: FIk    时间: 2014-7-18 00:03

额 这尼玛就是18+的制造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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